(以此為準)恩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朗底水等10條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圍的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恩平市河道管理與保護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利部關于開展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的通知》及《恩平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文件的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劃定朗底水等10條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圍公告如下:
一、劃界范圍
本次劃定管理范圍的河道分別為:朗底水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15.61公里,良西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25.12公里,倒流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16.44公里,三山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16.65公里,瑯哥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25公里。那吉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20.62公里,大朗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15.72公里,石龍江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9.4公里,陣灣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16.08公里,大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9.61公里。
二、劃界標準
河流管理范圍劃界標準: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區(qū),兩岸堤防及護堤地;無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圍根據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結合河道實際岸線確定。
三、劃界成果
經現場勘測,按照劃界標準,參考歷史最高洪水位,結合堤防、河道岸線現狀等綜合因素,形成了朗底水等10條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圍劃定成果圖(詳見附件1—附件10)。
四、河道管理要求
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原土地性質、權屬不變,相關活動按照《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執(zhí)行。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1日